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的特征
地方预算的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1、地方预算具有公共性,即预算分配的内容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预算的运行方式要公开、透明、规范;
2、地方预算具有法律性,地方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策等有关程序、内容都应该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
3、地方预算具有计划性,地方政府通过编制预算可以对预算收支规模、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作出事先的设想和预计;
4、地方预算具有级别性,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人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5、地方预算具有综合性,地方预算实际上是地方的理财,其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地方国有资产受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通过地方预算,可以基本了解地方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状况。
地方预算编制的内容
地方预算预算包含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编制内容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其他调入资金。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编制内容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第三十六条,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收入、上一年度结余、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转移支付。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的转移支付、调出资金。
第三十八条,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收入、上一年度结余、上级对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对下级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上解上级支出。
第三十九条,中央和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编制内容包括下列各项收入和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预算的审查和批准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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