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
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的各类固定资产,入账时应以有关发票或参照市场同类固定资产,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等资料确定其价格,如捐赠的是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应估计其新旧程度,按其净值记入“资本公积”账户,“资本公积”账户是所有者权益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的核算
1、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时:
2、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时,应当通过“营业外收入”等相关二级科目进行处理,其中“营业外收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接受捐赠的优缺点
接受捐赠的税法规定
企业接受捐赠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接受捐赠收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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