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是指,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操作实务手册》设立的“损益平准金”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4011,属于净资产类科目。
损益平准金科目核算非利润转化而形成的损益平准项目,如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款中所含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和未实现部分。简单来讲,损益平准金可以理解为,是用于核算基金申购、赎回时,对价与实收基金之间的差额的科目。
损益平准金明细科目设置
1、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其他业务
按照损益平准金的种类,分为“已实现”和“未实现”进行明细核算。
2、基金份额交易类业务
一般基金会计科目设置:可按不同级/类基金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ETF基金会计科目设置:可按损益平准金的种类,分为“已实现”和“未实现”进行明细核算。
损益平准金核算内容
1、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其他业务
核算非利润转化而形成的损益平准项目,如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款中所含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和未实现部分。
2、基金份额交易类业务
一般基金会计科目设置:核算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份额,以及由于基金申购、赎回、折算、拆分、合并等事项中确认的基金份额
ETF基金会计科目设置:核算基金申购赎回时对价与实收基金之间的差额。
损益平准金相关账务处理
管理人报酬包括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对于管理费,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计提;对于业绩报酬,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约定区分根据基金过去净值表现整体计提或逐笔计提业绩报酬或浮动管理费的基金进行相应处理。
(1)管理费
①于计提日
借:管理人报酬
贷:应付管理人报酬
②于支付日
借:应付管理人报酬
贷:银行存款
(2)业绩报酬
①非赎回时计提且非通过份额调整的方法计提业绩报酬或浮动管理费,于计提日
借:管理人报酬
贷:应付管理人报酬
②赎回时或分红时计提业绩报酬或浮动管理费
a.于赎回确认日
借:管理人报酬
实收基金
损益平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金–未实现
贷:应付赎回款
应付赎回费(若有)
应付管理人报酬
其他收入–赎回费收入(若有)
b.于分红日
借:管理人报酬
应付利润
贷:应付管理人报酬
利润分配–已实现
③扣减份额法或均衡调整法计提业绩报酬或浮动管理费,于固定时点计提的份额确认日
借:管理人报酬
实收基金
损益平准金–已实现
贷:应付管理人报酬
④于支付日
借:应付管理人报酬
贷:银行存款
损益平准金计算
(一)申购中的损益平准金计算
(1)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_申购=(销售日本期利润_未实现+销售日未分配收益_未实现+销售日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销售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销售日基金资产净值(市值)*应收申购款
(2)损益平准金_已实现_申购=应收申购款-实收基金-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_申购
注:实收基金=应收申购款/销售日基金单位净值
(二)赎回中的损益平准金计算
(1)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_赎回=(销售日本期利润_未实现+销售日未分配收益_未实现+销售日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销售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销售日基金资产净值(市值)*(应付赎回款+应付赎回费+其他收入_赎回费收入)
(2)损益平准金_已实现_赎回=(应付赎回款+应付赎回费+其他收入_赎回费收入)-实收基金-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
注:实收基金=(应付赎回款+应付赎回费+其他收入_赎回费收入)/销售日基金单位净值
(三)基金红利再投资中的损益平准金计算
(1)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_申购=(销售日本期利润_未实现+销售日未分配收益_未实现+销售日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销售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销售日基金资产净值(市值)*应付利润
(2)损益平准金_已实现_申购=应付利润-实收基金-损益平准金_未实现_申购
注:(1)实收基金=应付利润/销售日基金单位净值
(2)损益平准金可参与收益分配,但损益平准金不属于经营所得。设置损益平准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投资人利益,防止向投资人分配收益时,受到因申购、赎回而产生的基金单位数变动的影响,也就是说,投资人从任何一个时点上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对所有投资人都是公平、合理的。其方法是从每笔申购、赎回款中按比例分出一部分金额,记入损益平准金科目。当投资人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及赎回价款中对应的未分配收益部分记入损益平准金科目,构成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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