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申购款
会计科目
应收申购款是指依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设立的“应收申购款”会计科目,“应收申购款”会计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科目编号为1141。
应收申购款科目核算应向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资产管理产品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的认购款、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不含认购、申购或转换的相关费用)。本科目可按办理认购、申购或转换业务的机构或投资人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申购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投资人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资产管理产品份额,按应收的认购款、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借记本科目,按实收资金占净资产的比例,将认购款、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中含有的实收资金,贷记“实收资金”科目,按其他综合收益占净资产的比例,将认购款、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中含有的其他综合收益,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实际收到认购款、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认购款、申购款和转换转入款。
实收资金和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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