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赎回费
应付赎回费是指依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设立的“应付赎回费”会计科目,“应付赎回费”会计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科目编号为2205。应付赎回费科目核算按规定应付给办理赎回或转换业务的机构的赎回费和转换转出费。本科目可按办理赎回或转换业务的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赎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人赎回或转换转出产品份额时的账务处理参见“应付赎回款”科目的账务处理。
(2)实际支付办理赎回或转换业务机构的赎回费或转换转出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产品赎回费和转换转出费。本科目期末余额较大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余额较小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中列示。
赎回概述
赎回:投资者将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按公布的价格卖出并收回现金的行为,习惯上称为基金赎回。
赎回可以申请全部卖出,也可以申请部分份额卖出(如卖出30%、50%等)。
赎回遵循三个原则:“未知价交易”、“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先进先出”。前两个原则和申购一样。主要说下“先进先出”,简单说就是先购买的先赎回。
举个例子:你买了一只基金,第一笔买入5000元(假设买了5000份),第二笔买入10000元(买了8000份),你打算卖出10000份,就是先卖出第一笔买的5000份+第二笔买的其中的5000份,最后持仓中剩下的份额是第二笔买的3000份。
赎回确认上,也遵循“T日赎回,T+1日确认”。注意,如果是T日15:00后提交赎回申请,则是按照T+1日赎回,这样的话T+2才能确认。如果是QDII基金,和申购一样,同样因为时差的问题,也是T+2日确认。
另外,提醒一句,不管是申购还是赎回申请,都可以在当日15:00前撤销。如果下错单了,或者后悔交易了,是可以“反悔的”。
赎回费:
赎回费是赎回基金时候需要缴纳的一笔费用,直接从赎回金额中扣除,涉及到赎回费,一定是基金的“场外交易”,如果你是在“场内交易”基金的,那卖出的时候收取的叫券商佣金,具体比例要咨询你所用的券商。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注:当日基金净值一般需T+1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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