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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外汇交易

  现货外汇交易又称为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

  现货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现货外汇的交易占全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仅呢能够满足买房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可以避免外汇汇率的风险。

目录

现货外汇交易特点

  合约现货外汇既可以在低价先买,待价格升高后再卖出,也可以在高价位先卖,等价格跌落后再买入。

现货外汇交易的交易方式

  1.顺汇方式

  顺汇即汇款人委托银行以某种信用工具通过国外分行或者代理行将付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有电汇交割、票汇交割、信汇交割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的成本与效益均不同,因此在汇款首付的过程中需要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但现在常见的主要是电汇。

  2.逆汇方式

  即托收方式,指的是由收款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者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战役中支付方式。逆汇方式对于外汇银行而言是等于银行汇出本币,买进外汇,将会导致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现货外汇交易作用

  现货外汇交易又称为即期外汇交易,作用是满足临时性的付款需要,实现货币购买力国际转移;通过即期外汇交易调整多种外汇的头寸比例,保持外汇头寸平衡,以避免经济波动的风险;利用即期外汇交易与远期交易的配合,进行外汇投机,谋取投机利润。

即期外汇交易的程序

  在即期外汇业务中,外汇交易是按一定的固定程序进行的,一笔完整的交易往往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银行与银行之间即期外汇交易的操作程序

  1.询价

  当一家外汇交易部门接到顾客的委托,要求代为买卖外汇,或者银行自身要调整外汇头寸,而买卖外汇时,交易员首先要通过电话、电传或交易系统向其他银行进行询价。询价时通常要自报家门,以便对方作出交易对策;询价时不要透露自己想买进或想卖出,否则对方就会抬高价格或压低价格;询价方在询价时需要报出所询价格的交易类型、交易币种和交易金额,并按惯例使用缩写。以缩写SP或SPOT来表示即期交易类型(有时可以省略)。交易金额通常以百万元为单位,用Million表示,可缩写为MIO或M(有时可以省略)。在国际外汇市场上,

  正常的交易金额为500万~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称为大金额,而200万美元以下就是小金额,25万美元以下称为微小金额。所询汇率使用美元标价法。

  2.报价

  接到询价的外汇银行的交易员应迅速、完整地报出所询问的有关货币的现汇买入价和卖出

  价。由于交易双方对汇价的大致水平都比较清楚,因此报价时通常只需报出汇率的小数即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同时报出汇率的大数,以免造成误会。报价时必须遵守“一言为定”的原则,只要询价方愿意按报价的原则交易,报价方就不得反悔或变更。

  3.成交或放弃

  当报价方报出询价方需要的汇价后,询价方应迅速作出反应,或成交或放弃,而不应与报价方讨价还价。按照惯例,即期交易要求询价方在数秒内作出是否成交的决定,否则就会给报价方带来汇率风险。当报价方报出汇价后,询价方就必须给予答复,明确表示是否买进或卖出。若不满意报价,询价方可回答“Thanks,nothing”表示谢绝,报价便对双方无效;如果询价方略有迟疑,报价方通常会说“Ur risk”表示刚才的报价已经取消;若询价方还想交易则需要再次询价,可用“ANYCH(anychange的缩写)询问新的报价。一旦成交便对交易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双方同意,否则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对具体细节进行修改或否认。

  4.证实

  在报价行作出交易承诺之后,通常回答“ok,done”。成交后,交易双方就交易的内容进行一次完整的重复证实,包括汇率水平、交易金额、交易币种、起息日和收付账号等。交易结束后,如果发现原证实有错误或遗漏,交易员应尽快与交易对方重新证实,重新证实后的内容必须得到交易双方的同意方可生效。

  5.交割

  双方交易员的文字记录交给后台交易员,后台交易员根据交易要求指示其代理行将卖出的货币划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这是外汇交易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最有实质性的一个环节。银行间的收付款即各种货币的结算是利用SWIFT系统,通过交易双方的代理行或分行进行的。无论是即期交易还是远期交易的结算,最终都是以有关交易货币的银行存款的增减或划拨为标志。

  (二)银行与客户之间即期外汇交易的程序

  下面以中国银行对公司客户交易为例,介绍银行与客户之间即期外汇交易的程序。

  1.开立账户

  开立相应外汇账户或转账支票到银行(公司客户须持有贸易合同),在银行开证并开立相应的外币账户,账户中有足够支付的金额,或者携带以银行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直接将卖出的货币转入银行。外汇买卖有最低金额限制,如有的银行规定外汇买卖金额不得低于5万美元。

  2.填表

  填制“保值外汇买卖申请书”(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者并加盖公章)。客户在填制“保值外汇买卖申请书”时,须向银行预留买入货币的交割账号,成交后,银行在交割日当天将客户买入的货币划入上述指定的账户。

  3.询价

  交易客户向银行询价交易时,外汇买卖价格由银行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客户一旦接受银行报价便成交,客户不得要求更改或取消该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客户承担。

  4.交割

  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交付相应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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