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入
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入是指依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而设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入”,科目编码为1030154,中央收入科目。即在政府性基金收入(10301款)科目下设立“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收入”(1030154项)科目,反映使用特别国债所购外汇资金取得的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概述
政府性基金收入(10301款),反映的是国家根据相关规定向公民、法人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对政府性基金的定义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按照缴入的国库划分,有的上缴中央国库,有的上缴地方国库,有的中央和地方国库分享。其中,
上缴中央国库的有,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上缴地方国库的有,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和地方国库分享)的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
特别国债概述
特别国债:是为了实施国家特定政策、专款专用、收支同时进行,无需通过预算安排来还本付息,不适合普通投资者投资。特别国债是指有特别用途的国债,是国债的一种形式。
与普通国债相比,特别国债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一是在收支预算决算表科目上,根据《预算法》、《财政总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通国债收入通常计入“中央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债务收入”科目,而特别国债收入则通常计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入”科目(其中,抗疫特别国债需单独计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抗疫特别国债财务基金收入”科目);二是在资金用途上,普通国债主要承担弥补财政赤字的功能,属于常态化工具,而特别国债则是服务于特定政策、支持特定项目需要而发行,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在审批流程上,普通国债需年初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发行额度,审议流程较为程序化,而特别国债通常只需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由财政部执行,其发行的审批机制与流程较为灵活;四是发行模式上,普通国债通常以市场化公开发行为主,而特别国债主要采取定向发行模式,认购方主要为国有商业银行,但也可以采取市场化发行模式,居民个人可以购买;五是预算管理上,普通国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列入财政赤字,而特别国债则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列入财政赤字,计入年末国债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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