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期限。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特点
①市场化定价,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融资成本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②募集资金可用于除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它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③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在91天以内,期限灵活、融资成本低、一次审批一年内可多次滚动发行。
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
(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期限错配、交易对手集中度、债券质押比例等适度,近2年内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近6个月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取得证监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的认可;
(五)近2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短期融资券概述
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产品要素:
(1)期限:1年以内;
(2)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3)发行时间:第一、二、三类企业两年注册有效期额度内滚动自主发行,第四类企业一年以后需备案发行。发行前做重大事项排查,企业首次银行间市场发行挂网3天,后续发行挂网2天。
产品优势:
信用评级: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当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企业的主体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注册自动失效;
融资灵活性高:采用注册制发行,企业自主安排融资时点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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