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合约
远期外汇合约(foreign exchange forward transaction)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外汇双方先签订合同,规定买卖外汇的数量、汇率和未来交割外汇的时间,到了规定的交割日期双方再按合同规定办理货币收付的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合约是一种外汇衍生工具,其结算基于合约起始日的远期汇率与结算时的即期汇率之差。是指外汇买卖双方在成交时先就交易的货币种类、数额、汇率及交割的期限等达成协议,并用合约的形式确定下来,在规定的交割日双方再履行合约,办理实际的收付结算。
远期外汇合约的分类
按照远期的开始时期划分,远期外汇合约又分为直接远期外汇合约(Outright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和远期外汇综合协议(Synthetic Agreement for Forward Exchange,简称SAFE)。
其中,直接远期外汇合约是指远期的期限直接从签约的时候开始,到规定日期进行交割的外汇合约,它实际上仅是双方的一种约定,在签约时任何一方不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任何款项。
远期外汇综合协议是指双方约定买方在结算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日直接远期汇率用第二货币向卖方买入一定名义金额的原货币,然后在到期日再按合同中规定的到期日直接远期汇率把一定名义金额的原货币出售给卖方的协议。
远期外汇合约的主要目的
远期外汇合约的主要目的就是规避汇率风险,不论是有远期外汇收入的出口企业,还是有远期外汇支出的进口企业,都可以与银行订立远期外汇合约,按预约的价格,在将来到期时进行交割,避免进口产品成本上升和出口销售收入减少的损失,以控制结算风险。
外汇远期合约的主要特点
1、外汇远期合约的交易地点并不固定,通常是通过现代通讯手段进行,交易时间也不受限制,可以24小时交易,因而属于无形市场。
2、外汇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经协商后达成的协议,在交易币种、汇率、交割方式、金额等方面能够灵活地满足交易双方的偏好,因而是非标准化的合约。
3、外汇远期合约双方当事人都要承担信用风险。
外汇远期合约、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三者间的区别
外汇远期合约是指约定未来某一时间交割一定外汇的合约,金融期货也是约定约定未来某一时间交割一定金融产品的合约,但它是标准化(固定的数量、价格等)的合约,且须在交易所进行;金融期权是卖进(或买出)某一金融产品的选择权,但如果实际价格低于(高于)合约的规定,可以放弃这种权利。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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