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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规入统

统计术语

  升规入统指规模(限额)以下的企业发展壮大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统计范围。“升规入统”的企业,有几个别称,如规(限)上企业、一套表单位、“四上”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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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规入统的标准

  行业不同,达到规模(限额)的标准也不同。

  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需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

  限额以上零售业需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需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

  规模以上服务业根据不同的主要业务活动分别需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及以上;

  建筑业需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需有开发经营活动。

  可见,“升规入统”的主要依据是主营业务收入的规模大小。需要强调的是,不要把“升规入统”的标准与大、中、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混淆,后者划分标准是资产规模、从业人数。所以不要惊讶,规上企业里照样有小微企业,而我们感觉“摊摊”很大的企业可能因为营收规模不达标不能“升规入统”。

升规入统的类型

  “升规入统”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针对新开业(投产)企业,在一定时期达到规模(限额)标准成为规上企业。

  另一种是针对“成长型企业”,是由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逐步发展成长起来达到规模(限额)标准,跻身规上企业。

  由于企业的开业(投产)、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便于统计管理,按照统计制度要求,确定以每年10月为时间点划分“新开业(投产)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比如:2024年新开业企业,指2023年10月及以后成立或投产的企业;2024年成长型企业,指2023年10月以前成立或投产的企业。

  除此之外,还有几类较为特殊的其他类型:

  ①“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指实际经营地发生变化,从四川省外搬迁至成都经营的规上企业。

  ②“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指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发生跨行业变化的规上企业,比如:规上工业企业主要业务活动从生产制造转型发展为售后服务,则应由规上工业变更为规上服务业企业。

  ③“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指因各种原因停业、歇业,现在又重新恢复运营并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企业。

  ④“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指原规上企业因为企业经营策略调整、企业重组等原因,重新注册、合并、拆分产生的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新企业。

升规入统的申报时间

  对于“成长型企业”,每年有2次申报窗口期,分别在年初和年末,企业需分别在当年1月5日前、10月月底前向县级统计机构提供申报资料。比如:企业如要在2024年年度申报规下升规上入库,则需在2024年10月的月底前提交申报资料。

  对于“新开业(投产)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企业,1-11月均可申报,企业需分别在当年1月5日前、2月底-11月底前向县级统计机构提供申报资料。比如:企业如要在2024年6月申报新开业(投产)入库,则需在2024年5月的月底前提交申报资料。

升规入统如何进行申报

  企业所在区(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将上门服务实地指导,企业按统计制度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经县、市、省、国家各级统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就能成功“升规入统”,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统计范围,定期报送统计数据。

升规入统后还能退出吗

  若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达到规模(限额)标准或停业、歇业、注销、吊销等,应该申报退库。企业应及时联系实际经营地县级统计机构,建筑业企业需联系注册地县级统计机构。

  注意:

  因不达规模(规上)标准而退库只能在每年的年初和年末进行申报,因停业、歇业、注销、吊销而退库可以随时申报。

升规入统常见问题解答

  1、“升规入统”是企业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因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升规入统”是企业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

  2、“升规入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有利条件?

  答:“升规入统”成为规上企业是对企业经营实力的认同,企业也将成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服务对象,能够享受政府的相应补贴,也有利于打响企业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生产经营走向规范化,推动企业更好发展壮大。

  3、政府对工业企业“升规入统”有什么相应奖励政策?

  答:例如: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委办〔2024〕6号),成都市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入库工业企业,当年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按照《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彭州市制造业倍增高质量发展打造成德绵现代产业高地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彭经科信〔2024〕9号),彭州市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再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上规奖励累计不超过2次;对上一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本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只有企业法人能够“升规入统”吗?

  不是。统计上把握企业法人的关键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法人单位”。申报入统对象既包括公司法所指的企业法人,也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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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指南 | 关于“升规入统”那些事|成都统计   https://mp.weixin.qq.com/s/2GSqlbGUjHdsuQlFss60Ew
[2].  “升规入统”要注意什么?看这里就够啦|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https://mp.weixin.qq.com/s/gsOtF6KT5h00SgoQX1B1jw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