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证券
政府证券,也称政府债券,是指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或建设资金,凭其信誉,采用信用方式,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
政府证券通常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也称国债,通常是由一国的财政部发行。其中地方政府的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以地方税或其它收入作为偿还,我国目前尚不允许除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各级地方政府进行发行债券。政府机构的证券是由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我国目前并不允许政府机构进行发行债券。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国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债券;有时也将二者统称为公债。
政府债券的性质主要从两个方面考察:第一,从形式上看,政府债券也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第二,从功能上看,政府债券最初仅是政府弥补赤字的手段,但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政府债券已成为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共开支的重要手段,并且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渐具备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政府债券具有以下特征:
(1)安全性高。政府债券是政府发行的债券,由政府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是国家信用的体现。
(2)流通性强。政府债券是一国政府的债务,它的发行量一般都非常大,同时,由于政府债券的信用好,竞争力强,市场属性好,所以,许多国家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一般不仅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还允许在场外市场进行买卖。
(3)收益稳定。投资者购买政府债券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政府债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其信用度最高,风险最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政府债券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
(4)免税待遇。政府债券是政府自己的债务,为了鼓励人们投资政府债券,大多数国家规定,对于购买政府债券所获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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