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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性费用

会计术语

  损失性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工艺、生产的外部条件、原材料质量、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生产组织和管理等各种原因的影响而造成的人力、物力上的损耗的货币表现。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企业发生一定的损失性费用是不可避免的,可以理解为获得合格品而连带发生的一些费用,所以,损失性费用绝大多数构成生产性支出,并由产品成本负担。损失性费用越多,产品成本就越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越低,因此,必须加强对损失性费用的控制,及时分析造成损失性费用的原因,并加以防范。损失性费用按其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废品损失、停工损失以及在产品盘亏和毁损等

目录

损失性费用的内容

  损失性费用主要聚焦于废品损失与停工损失这两大关键板块。

  废品损失恰似生产线上的“瑕疵代价清单”,涵盖了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以及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想象一下,在繁忙的生产车间里,那些出现问题但尚可通过技术手段和合理投入修复如初的产品,其修复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人工工时以及分摊的制造费用等,都被纳入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范畴。而对于那些因技术难题无法攻克,或者修复成本过高,在经济上得不偿失的产品,它们在生产过程中所累计的全部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就构成了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

  停工损失则像是生产进程中的“意外休止符账单”,记录着停工期间内发生的一系列费用支出。无论是因为突然停电导致机器瞬间停止运转,还是原材料供应中断致使生产线被迫闲置,亦或是机器突发故障需要大修、生产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甚至是出于企业战略规划的计划减产,在这些停工期间所消耗的材料费用、应当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以及需要分摊的制造费用等,都被统统计入停工损失。

损失性费用的会计核算

废品损失的核算

不可修复废品损失

可修复废品损失

废品损失采用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时,要将废品报废前与合格品在一起计算的各项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合格品与废品之间进行分配。

可修复废品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需要计算其生产成本,而应留在“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需要转出。 

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 

  【案例】福喜公司A产品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为:直接材料5 000元,直接人工3 000元,制造费用2 000元。

  不可修复废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价。有关资料如下:不可修复废品8件,每件直接材料定额200元,每件工时定额为10小时,每小时直接人工5元、制造费用2元。

  可修复废品和不可修复废品回收残料计价160元,并作为辅助材料入库;应由过失人赔款200元。废品净额损失由当月同种产品成本负担。

  解答:

  (1)不可修复废品生产成本=8×200+8×10×5+8×10×2=2 160(元)

  (2)废品净损失=5000+3000+2000+2160-160-200=11 800(元)

  (3)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结转可修复废品成本:

  借:废品损失—A产品10 000

    贷:原材料5 000

      应付职工薪酬3 000

      制造费用2 000

  ②结转不可修复废品成本:

  借:废品损失—A产品2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2 160

  ③残料入库:

  借:原材料160

    贷:废品损失—A产品160

  ④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200

    贷:废品损失—A产品200

  ⑤结转废品净损失: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11 800

    贷:废品损失—A产品11 800

停工损失的会计核算

  停工损失主要是指企业非季节性停工所引发的成本损失。这里的非季节性停工涵盖了多种常见原因,如突然停电让生产瞬间陷入黑暗与停滞、原材料供应不足导致生产线空转等待、机器突发故障或按计划进行大修保养、生产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被迫中断、出于市场需求变化或企业战略调整而进行的计划减产等。停工损失包括停工期间支付的职工工资、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

  停工的类型:

  (1)正常停工

  ①正常停工包括季节性停工、正常生产周期内的修理期间的停工、计划内减产停工等;

  ②季节性停工、修理期间的正常停工费用在产品成本核算范围内,应计入产品成本。

  (2)非正常停工

  ①非正常停工包括原材料或工具等短缺停工、设备故障停工、电力中断停工、自然灾害停工等。

  ②非正常停工费用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提示:

  (1)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

  (2)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停工损失的核算:

  1.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

  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应增设“停工损失”科目,“停工损失”科目月末无余额。

  2.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

  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不设置“停工损失”科目,直接反映在“制造费用”或“营业外支岀”等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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