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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结算支付金额

权益类期权交易

  期权结算支付金额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有效约定中约定,在期权买方行权后,期权卖方于某一结算日按照约定向期权买方支付的金额。行权指期权买方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行使以约定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卖约定数量权益类标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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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结算支付金额的计算公式

  除非交易双方另行约定,则按如下公式计算:

  期权结算支付金额=行权盈亏×名义数量

  如交易有效约定中未约定名义数量,则按如下公式计算:

  期权结算支付金额=行权收益率×名义本金额

  其中,行权收益率由交易双方在交易有效约定中约定。

  行权盈亏:除非交易双方另行约定,就某一个估值日而言,行权盈亏指:若交易为一个看跌期权,则为行权价格超过权益类标的结算价格的差额(若为正数);若交易为一个看涨期权,则为权益类标的结算价格超过行权价格的差额(若为正数)。

  名义数量:指由交易双方在交易有效约定中约定的用来计算交易双方未来应收付款项所依据的权益类标的的数量。

  名义本金额:指由交易双方在交易有效约定中约定为名义本金额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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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附件2-《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权益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4年版)》|中国期货业协会   https://www.cfachina.org/businessprocess/riskmanagementbusiness/notice/201501/t20150126_8809.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