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是指银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业务。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适用对象
买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部份或全部免交开证保证金。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产品特点
1.减少缴纳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
2.帮助企业提高商业信用,改善谈判地位;
3.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及货物质量。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相关费用
以中国银行提供的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为例:
每笔收取开证金额的1.5‰,最低300元。有效期三个月以上每三个月增收0.5‰(具体以银行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条件
以中国银行提供的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为例(具体以中国银行最新政策规定为准),申请条件如下: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客户在银行有授信额度。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办理流程
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提供的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办理流程为例(具体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布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1.客户提交相关业务资料,申请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
2.本社/行扣减相应授信额度并对外开证;
3.信用证付款后恢复相关授信额度;
4.按规定办理信用证撤销手续。
国内信用证概述
国内信用证是指银行应境内买方的申请,向境内卖方(供货商)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供货商履行付款责任。
国内信用证能为买方提供的好处有:
促成交易银行的介入,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因而大大提高合同签约率;
提升议价能力,开立国内信用证相当于在原有的商业信用基础上加增银行信用,从而可提高买方的谈判议价能力;
减少资金占压,买方在开证时只需缴纳部分押金,单据到达后才向银行赎单付清差额;如为远期信用证,买方还可以向开证行借单先行提货出售,到期再向开证行付款,因而可以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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