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资金
所谓自有资金,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并毋须偿还的那部分资金。与借入资金对称。
自有资金的构成
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构成:
(1)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等;
(2)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积累,即按国家规定,从成本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项专用基金;
(3)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
例如,应交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以及某些生产周期长、按完工程度预收的货款中能够经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额负债在财务处理上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
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自有资金的计算公式
企业自有资金=资产-负债
企业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
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区分
企业的资金按其取得的来源,分为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
自有资金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偿还的资金。西方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及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及企业的内部积累。另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结算时间上的客观原因而经常地、有规律地占用的应付款,如应付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等定额负债,在财务上亦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是股金、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专用资金。
借入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借入并需偿还的那部分资金。西方私营企业的借入资金,主要是银行借款、应付款及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我国,借入资金主要是:(1)为解决生产经营正常需要的定额流动资金的银行借款;(2)为解决企业超定额物资储备、发出商品及基本建设投资等所需资金而向银行的借款;(3)企业在供应、销售及内部结算过程中,临时占用一部分应付、预收资金,如应付货款、应付工资、预收货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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