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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浮存

经济术语

  收账浮存是指从支票开出到款项结清之间存在的时间差。收账浮存包括邮寄浮存,公司内部加工处理的加工浮存和变现浮存。如果公司是付款方,则这个浮存称为支付浮存。

目录

浮存对公司的影响

  浮存对公司的影响是否积极,取决于公司取得的是浮存收益还是浮存损失。当公司是收款人时,由于它处于整个收款浮存的末端,因此,在款项未真正收到之前无法使用这笔结算资金,收款人将承担浮存成本。收款浮存的时间跨度越大,收款公司所承受的浮存成本也就越大。反之,当公司是付款人时,它在开出支票之后至款项结清之前实际占用了这笔结算资金,此时它获得了浮存收益。因此,收款管理就是尽可能缩短收款流程的时间,使收款公司尽早使用资金并获益。

支票概述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出票。首先,我们需要开立支票存款账户,而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本名,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并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支票的付款。首先,支票要先提示付款,这里涉及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两个权利,一个为付款请求权,一个为追索权,追索权又分为首次追索权和再追索权。例如:甲公司签发一张支票给乙公司,A银行为付款银行,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最后丁公司背书转让给戊公司。即戊公司为这张支票的持票人,就是票据权利人,那么票据权利人戊公司就要在出票日起10日内找A银行提示付款。如果这张支票为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那么A银行就会拒付。当付款请求权行使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追索权。若戊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那么甲、乙、丙、丁四家公司都为戊公司的债务人,戊公司可以找这四家公司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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