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交收
行权交收是指在行权交收日,中国结算将被指派义务方的标的证券和资金划付给期权的权利方。
上证50ETF期权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即在行权时,双方进行现金与标的证券的交收。对于认购期权,权利方根据执行价格将对应的资金交给义务方,义务方将对应标的证券交给权利方;对于认沽期权,权利方将标的证券交给义务方,义务方根据执行价格将对应的资金交给权利方。
完成行权交收后能马上卖掉股票吗
从时间上来说,这恐怕不能实现。时间表这样的,T日申报行权,T加1日交收,T加2日才能卖出,也就是说完成行权交收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为了尽量避免跨周末可能带来的股价波动风险,上交所将行权日定在到期月份的第4个星期三,这样投资者最快在周五就可以卖出行权得来的股票了。
行权交收注意事项
1、认购期权的义务方在行权日(T日)得知自己被指派行权后:
如果应付标的不足,需在T+1日补足应付标的。
如果T+1日日终,应付标的不足,不足的部分会转为现金结算和交收。
2、认沽期权的权利方遇到T日标的全天停牌或盘中停牌至收盘,从而标的不足的,也适用于现金结算。
当日申购获得的跨市场股票ETF份额可用于当日行权交收。
行权交收日
行权交收日:在行权日的次一交易日,中国结算为投资者完成行权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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