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装船提单
海运提单分类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
这种提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货人按时收货,因此,买方在信用证中也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也只接受已装船提单。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
提单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
提单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凭证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地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一般提单多用于海运。
提单本身是物权凭证(也就是说,提单代表货物),可以转让,可以背书。提单可以记名或不记名,持有提单的人就被视为货物的合法拥有者。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