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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售汇制度

外汇术语

  结售汇制度是外汇管理的核心制度之一,有强制结售汇制度意愿结售汇制度之分。

  强制结售汇制度是指:所有的外汇必须卖给银行,所有的外汇支出向银行购买。

  意愿结售汇制度是指:除国家规定的外汇账户可以保留外,企业和个人必须将多余的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必须把高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头寸的外汇在银行间市场卖出。在这套制度里,央行是银行间市场最大的接盘者,从而形成国家的外汇储备。

目录

强制结售汇制度

  目前,所谓强制结售汇制度,在我国已是一个历史概念。企业出口等所获得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自行保留或卖给银行。

  强制结售汇制度是外汇短缺时代的产物,建立于1994年。当时要求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家允许开立外汇账户予以保留的外,均应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此后外汇局不断放宽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条件,提高账户限额。2002年,开户条件限制取消,凡有外贸经营权或有外汇收入的企业,均可经外汇局批准后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2006年,外汇账户开户无需事前审批。2007年,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2008年,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自行保留或者卖给银行。2011年1月1日起,企业出口收入可以存放境外,无需调回境内。因此,我国已不再实施强制结售汇制度,外汇储备持续增加与所谓的“强制结售汇”无关。

意愿结售汇制度

  意愿结售汇制度是指,除国家规定的外汇账户可以保留外,企业和个人必须将多余的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必须把高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头寸的外汇在银行间市场卖出。在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是指相关政策已经明确实行意愿结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和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可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现行法规对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存在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意愿结汇制。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首先也是从资本金开始,因2014年开始,人民币中止了单边升值阶段,或许是出于“逆周期”调控目的,监管部门首先在上海自贸区内开放了资本金意愿结汇,随后又在2015年6月份将资本金意愿结汇推广到了全国。支付结汇与意愿结汇制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只有在满足“实需支付”的前提下,在提供真实性材料后进行结汇并同步支付至交易对手;而后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于汇率走势的判断,先行将外汇资金结汇至人民币待支付账户,该结汇动作时无需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而由人民币待支付账户对外支付时再提供合同、发票等材料。在人民币升值阶段,意愿结汇能够帮助企业提前结汇,规避汇率风险。

结汇概述

  结汇是指外汇收入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后者按市场汇率付给本币的行为。结汇分为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等形式:

  强制结汇是指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允许保留外汇;

  意愿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结汇与否由外汇收入所有者自己决定;

  限额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在国家核定的限额内可不结汇,超过限额的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实行结汇制度的目的是将我国企业的外汇收入及时足额地汇入外汇储备,为进口支付外汇提供保障,通常在外汇储备规模较小时,主要采取强制结汇方式;随着外汇瓶颈的解除,意愿结汇更符合间接管理的需要。

  根据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我国同时采用强制结汇和限额结汇两种方式,即对一般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而年进出口总额和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财务状况良好的中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实行限额结汇。

  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强制性的银行结售汇制度。2008年,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明确企业和个人可以按规定保留外汇或者将外汇卖给银行。这意味着,强制结售汇制度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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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外汇储备热点问答(三)|国家外汇管理局   http://m.safe.gov.cn/safe/2011/0728/11736.html
[2].  外汇知识问答:什么是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国家外汇管理局   https://www.safe.gov.cn/hebei/2016/0711/655.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