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汇
售汇(exchange surrendering)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购汇与售汇是同一行为的两个不同方面,购汇是从外汇使用者角度来说的,售汇是从银行角度来说的。
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结售汇业务
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
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准,还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比如,《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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