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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分类

  间接金融市场是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进行融资所形成的市场。在间接金融市场上,是由资金供应者首先将资金以存款形式借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二者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再由银行等机构把资金提供给需求者,又与需求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通过信用中介的传递,资金供应者的资金间接地转到需求者手中。也就是说,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银行等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也就是资金需求者采取向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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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金融

  间接金融是指资金盈余部门与资金短缺部门之间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行为。金融机构发出的证券为间接证券。如银行用发行金融债券集中的资金发放贷款或购入企业债券,就是一种有银行介入的间接金融活动。其中,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就是间接融资债券。

  间接金融运作方式:

  ①资金盈余部门将多余资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向资金需求部门发放贷款或买入资金需求部门发行的直接证券(如企业债券、股票等)。

  ②资金盈余部门用多余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间接证券(如金融债券等),金融机构再用集中的资金向资金需求部门购买直接证券或发放贷款。所以,间接金融是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实现的资金融通活动。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涵盖行业有银行、证券、保险等。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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