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内容,指除借款、债券和股权融资以外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及与筹资活动有关的保证金收回。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利息收入、质押借款、承兑、非金融公司借款、个人借款等。
一般企业不会发生,主要为政府投入的属于资本公积的款项、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等。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接受的现金捐赠、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内容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下列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其他往来中的关联方资金拆借应在此列示。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解读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除下列项目外,其余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加总,包括不限于企业间往来款、股东现金捐赠等,财报中也会有列示。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即股权融资,发行股份以获得资金,这个科目如果金额很大也要谨慎,企业持续进行股权融资,会稀释每股价值,也意味着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无法提供足够现金流,药类和科技类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会有这种情况。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体现企业当年各类长短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体现企业当年债券融资获得的现金流入,已减去发行费用。
上述内容都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内容。经常听到的企业融资、股东出资、分红等活动都包含在这一类别中。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主要包括:
现金流入: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借款收到的现金等。
现金流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等。
例子:
假设公司C在某年度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0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50万元,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为50万元,则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如下: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40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50万元+50万元=20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4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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