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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是指金融企业之间相互进行短期资金拆借交易的活动,又称为“同业拆借”业务。当资金不足,从资金多余的金融机构临时借入款项时,称为资金拆入;资金多余的金融机构向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临时贷出款项时,称为资金拆出。

目录

账务处理

拆出资金的处理

  ①拆出资金时:

  借:拆出资金

    贷:银行存款——证券公司

  ②期末计提一个月拆出资金的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③到期收回拆出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拆出资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④根据谨慎性原则,拆出资金如果到期没有收回,则以后不再提取逾期利息收入;拆出资金(含展期)90天后仍没有收回的,应当将拆出资金转入“应收账款——逾期拆出资金”科目。相关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逾期拆出资金

    贷:拆出资金

  同时,将逾期未收到的利息冲转,转入表外核算。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⑤拆出资金到期收回,应当先冲减逾期拆出资金的本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逾期拆出资金

  ⑥逾期拆出资金的本金全部收回,超出本金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逾期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

拆入资金的处理

  ①拆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拆入资金

  ②期末计提未到期拆入资金的利息时: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拆入资金利息

  ③到期归还拆入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时:

  借:拆入资金

    应付利息——拆入资金利息

    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④如果拆入资金逾期无法归还,应当将拆入资金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应付账款——逾期拆入资金”科目,分录如下:

  借:拆入资金

    应付利息——拆入资金利息

    利息支出

    贷:应付账款——逾期拆入资金

  ⑤逾期无法归还的拆入资金应按期计提利息。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账款——逾期拆入资金

实务处理

  金融会计处理处理“资金拆借”业务时,一般会设置拆出资金、拆入资金等科目核算,下面将通过案例进一步了解其相关实务的处理方式。

  【案例1】2019年12月1日,A证券公司在同业拆借市场上拆出资金1 000 000元,年利率为3%,期限为60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A证券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9年12月1日,拆出资金时:

  借:拆出资金 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2)12月31日,期末计提拆出资金一个月的利息2 500(1 000 000×3%÷12)元时:

  借:应收利息 2 500

    贷:利息收入 2 500

  (3)到期收回拆出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 005 000

    贷:拆出资金 1 000 000

      应收利息 2 500

      利息收入 2 500

  (4)如果拆出资金到期没有收回:

  借:应收账款——逾期拆出资金 1 000 000

    贷:拆出资金 1 000 000

  同时,将逾期拆出资金未收到的利息冲转,转入表外核算。

  借:利息收入 5 000

    贷:应收利息 5 000

  (5)拆出资金到期100天后收回800 000元,应当首先冲减逾期拆出资金的本金。相关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800 000

    贷:应收账款——逾期拆出资金 800 000

  (6)拆出资金到期120天后又收回204 000元,逾期拆出资金共收回1 004 000元,超出本金的部分4 000元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相关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4 000

    贷:应收账款——逾期拆出资金 200 000

      利息收入 4 000

  【案例2】2019年4月1日,A证券公司在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8 000 000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3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A证券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9年4月1日,拆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8 000 000

    贷:拆入资金 8 000 000

  (2)2019年4月30日,计提未到期拆入资金一个月的利息40000(8 000 000×6%÷12)元时:

  借:利息支出 40 000

    贷:应付利息——拆入资金利息 40 000

  (3)到期归还拆入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时:

  借:拆入资金 8 000 000

    应付利息——拆入资金利息 80 000

    利息支出 40 000

    贷:银行存款 8 120 000

  (4)如果拆入资金逾期无法归还,应当将拆入资金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应付账款——逾期拆入资金”科目。相关分录为:

  借:拆入资金 8 000 000

    应付利息——拆入资金利息 80 000

    利息支出 40 000

    贷:应付账款——逾期拆入资金 8 120 000

  (5)逾期无法归还的拆入资金应按期计提利息,计提1个月预期利息时:

  借:利息支出 40 000

    贷:应付账款——逾期拆入资金 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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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https://www.casc.org.cn/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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