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内容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是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的内容,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注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涉及现金变动,无需反映;(编制反映为股本增加=资本公积减少,不影响现金流)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的分析
企业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可以与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进行核对,关注企业资本金的来源渠道。
如果企业实收资本的增加数大于现金流量表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说明企业很可能存在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债务转股份等特殊业务,需要结合报表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进一步分析。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的编制及公式
编制时需要了解企业本会计期间有没有增资扩股,主要看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个科目,如果有增加,还要看增资的方式是否为货币资金增资,如果为非货币资金增资,那么就需要备注下来,因为会涉及到其他项目的调整。
=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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