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建设贷款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是指用于支持廉租住房新建、改建的贷款。
贷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借款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从事廉租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应实行封闭管理,在项目资本金投入项目建设后,按照工程进度进行资金拨付。贷款人应通过专用存款账户对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等进行有效监控管理,并建立单独台账,对每笔贷款发生时间、流向、用途、收款单位、金额、审核人等进行详细记录。借贷双方应另行签订封闭管理协议。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期限和利率
1、廉租住房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廉租住房建设贷款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建设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廉租住房项目应已纳入政府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并按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已与政府签订廉租住房回购协议。
(三)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四)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五)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已取得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改建廉租住房已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
(六)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比例;改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0%的比例。
(七)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和建设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加强贷款审查。借款人应按要求向贷款人提供有关资料。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业务流程
以渤海银行为例,廉租住房建设贷款业务流程如下:
1.客户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2.我行根据客户的经营及资金使用特点为客户提供融资方案
3.我行进行内部相关审批
4.审批通过后,我行与客户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5.我行落实相关借款条件后为客户放款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所需资料
1、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最新年检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对于事业类法人客户不需要提供);
5、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6、贷款卡复印件和资信证明材料;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关于同意借款的决议;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发并通过年检的借款人资质等级证书;
11、经会计(审计)事务所或有权部门核准的借款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2、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
13、与政府签订的廉租住房回购协议;
14、当地财政部门关于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管理办法(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1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6、贷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7、项目所在地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投资概(预)算书、施工进度和资金运用表、七通一平的落实资料;
18、项目资本金来源及落实的资料;
19、采取担保贷款方式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保证人、抵押物有关资料;
20、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和以往工作业绩材料;
21、主要出资人资质证明和以往开发业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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