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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对其特定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目录

专用存款账户的适用对象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专用存款账户的申请材料

  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当提供的材料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2、下列证明文件:(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8)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10)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专用存款账户的办理流程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须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临时机构,须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须出具其营业执照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须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其中(2)(3)项还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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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_大连市中心支行   http://shanghai.pbc.gov.cn/dalian/123812/123830/123833/2172505/index.html
[2].  专用存款账户_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http://www.adbc.com.cn/n6/n19/n76/n126/c16371/content.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