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单位
独立核算单位是指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能单独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单独在银行开立账户,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具体来说,独立核算单位由下列单位组成:①企业法人;②事业单位法人;③机关法人;④社会团体法人;⑤居民户;⑥其他法人。
在碳市场中若有作为独立核算单位进入的“企业”,还应经过当地主管部门以及统计部门沟通确认后。
独立核算单位的条件
独立核算单位的类型
独立核算单位包括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以及执行单独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执行单独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对预算的执行及其结果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核算,年终要进行决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征
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工作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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