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回购
外币回购指金融机构间基于抵押品的外币资金融通行为。
目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支持美元、欧元、港元、日元、澳元、英镑、加元、新西兰元和新加坡元共9个币种的外币回购。根据《以境内债券为抵押品的外币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的规定,具备银行间外币货币市场会员资格的机构可参与境内债外币回购业务。境内债外币回购收费安排为逆回购方免费,正回购方按年化十万分之一的费率收取交易手续费。
外币回购的特点
1、融资期限灵活。外币回购可在最长不超过365天的期限内由银行与同业客户通过协商自由确定。
2、质押债券品种多样。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国际金融组织债、优质金融机构债等境内外、本外币债券。
3、具备市场价格发现能力。外币回购包括远期交易的预期,可作为未来价格的参考。
外币回购的种类
外币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外币资金融通业务,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融入外币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解除出质债券上质权的融资行为。
境内债外币回购包含外币质押式回购和外币买断式回购。
外币买断式回购是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的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且首期资金结算额币种和到期资金结算额币种均为同一种非人民币币种的买断式回购的交易行为。
外币回购的价格
外币回购的抵押品选择方式
根据《以境内债券为抵押品的外币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的第六条规定:境内债外币回购的抵押品选择方式包括指定券和自动选券模式。
指定券模式下,交易双方应通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就交易金额、利率、期限和抵押品等要素达成一致。
自动选券模式下,交易双方应通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就交易金额、利率和期限等要素达成一致,无需指定抵押品,由债券托管机构按事先约定的规则进行抵押品自动选取、计算、质押,并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
外币回购的交易模式
《以境内债券为抵押品的外币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如下:
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询价交易模式达成交易并生成成交单。
交易双方可通过外汇即时通讯工具(以下简称iDeal)达成境内债外币回购交易意向并直连外汇交易系统,货币经纪人可通过iDeal为交易双方提供境内债外币回购经纪服务,达成交易意向并直连外汇交易系统。
交易双方应通过外汇交易系统建立外币回购产品下的双边授信关系。
交易双方应通过外汇交易系统维护用于境内债外币回购业务的清算账户和托管账户。
外币回购的交易要素
《以境内债券为抵押品的外币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的规定如下:
1、境内债外币回购业务支持的回购币种包括:美元(USD)、欧元(EUR)、港币(HKD)、日元(JPY)、澳元(AUD)、英镑(GBP)、加拿大元(CAD)、新西兰元(NZD)、新加坡元(SGD)等。
2、境内债外币回购标的券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可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流通的债券等交易中心认可的标的券。
3、指定券模式下,单笔外币质押式回购和单笔外币买断式回购标的券种数量均为1到10。
4、指定券模式下,债券全价、券面总额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券面总额应为1万元的整数倍。
5、指定券模式下,折算比例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超过100%。
5、境内债外币回购首期结算日和到期结算日应符合外币回购交易相关起息日规则,具体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产品指引》。
如遇节假日调整,交易中心将根据外币回购交易节假日调整相关规则对所涉交易的结算日进行相应调整,并生成新的成交单等相关成交信息。
6、转换汇率由外汇交易系统实时提供,支持手工修改,但修改范围不得超过当天相应汇率中间价上下波幅。
7、境内债外币回购业务支持券款对付、见券付款和见款付券三种结算方式。
券款对付是指结算双方同步办理债券过户和资金支付并互为条件的结算方式。见券付款是指收券方以付券方应付债券足额为资金支付条件的结算方式。见款付券是指付券方以收到收券方支付的足额资金为债券过户条件的结算方式。
8、指定券模式下,外币回购首期结算日和到期结算日同时支持券款对付、见券付款或见款付券,对结算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债券除外。
自动选券模式下,外币回购首期结算日支持见券付款,到期结算日支持见款付券。
9、外汇交易系统境内债外币回购业务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09:30-16:5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
10、境内债外币回购交易发生结算失败时,交易双方应当填写外币回购交易结算失败备案表,向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失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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