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一般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信用减值损失的核算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货记“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或“其他综合收益”(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资产,企业可设置二级科目“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核算此类工具的减值准备)等科目(上述贷记科目,以下统称“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如果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例如,从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转为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时,可能出现这一情况),则企业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坏账准备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等;
信用减值损失在利润表的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上应该填写在“资产减值损失”栏中,需要填写的数据为“本期数”和“本年累计数”。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区别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的区别在于核算的对象。
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核算金融资产的减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则适用资产减值损失核算。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