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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指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乡镇财政部门对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性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管理。这些资金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目录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作用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利于发挥乡镇财政部门就地就近开展监管工作的优势,有利于做好预算执行工作,防止数据不实、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行为,提高财政绩效,从而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重要财政工作。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一)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岗位职责

  一、督导将税收、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负责对单位基本情况和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填报工作。四、监督乡镇本级收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五、全程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申报、审批、核拨、使用等情况。六、建立乡镇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努力化解历史债务。

  七、加强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督,严格监管采购和资产处置程序。

  八、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举措

  一、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为提高监管效率,乡镇财政所应认真梳理各项财政资金,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范的抽查、打卡结果公告、县级统一打卡发放、信息传递和反馈、“一卡通”发放系统与涉农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与邻近乡镇加强交叉学习,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监管就近就地优势,推进财政监管覆盖资金分配、使用、绩效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透明、安全、高效运行,提升基层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建立资金台账,实现动态管理。

  乡镇财政所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的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清理,建立监管台账,明确工作职责,详细记录乡镇资金运行过程,做到实时掌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每项资金收支实现动态管理。

  三、创新稽核制度,提供安全保障。

  通过建立财政集体稽查核查制度,使各乡镇主管会计交叉稽核账务,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疑问进行集体讨论商定,形成账务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高效工作机制,变被动监督为主动制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进一步为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实施监督检查,畅通信息渠道。

  分类统计专项涉农资金(预算资金、补贴资金、项目资金、村级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准确报送乡镇财政信息报表;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向项目主管单位反馈和传达监管意见,改变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来源不明、用途不清、支出混乱”的现象。

  五、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

  (一)明确补助性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人数、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农业保险补贴面积等,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贴名册前,乡镇财政要有重点地派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结合等有效的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二)协调做好上级安排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对于由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发放的补助性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协调同级主管部门,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的委托,做好监管工作。

  (三)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六、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一)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严把项目申报关。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县级财政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项目公示。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报告,按照县级财政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

  (二)细化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要负责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三)协作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对于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本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要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及时纳入监管范围。要主动收集县级财政各业务股室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了解下达到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及时实施监管。要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夯实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对建设项目要进行公示,避免虚假立项、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七、规范乡镇本级、村级资金和财务的监管。

  (一)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及时报送预算,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大批复,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要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二)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也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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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_营口市财政局   http://czj.yingkou.gov.cn/009/009003/20200313/27b4c160-7e91-4359-8426-c60d6f6d86cc.html
[2].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岗位职责_息烽县人民政府   http://www.xifeng.gov.cn/jgsz/xzjdbsc/lzz_5707831/zfxxgk_5707805/fdzdgknr_5707808/czzjgl_5727117/202101/t20210115_66169686.html
[3].  财政部印发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gzdt/2010-03/16/content_1556711.htm
[4].  杞梓里镇多措并举做好财政资金监管_歙县人民政府   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6616363/10989435.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