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在当地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住宅房产的自然人发放的个人购房贷款,俗称“二手房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以保定银行为例
(1)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4)有所购房产全部价款4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用于支付所购房产的首付款;
(5)同意以所购置房产抵押;
(6)所购置的房产的产权明晰,可进入市场流通,建成年份不超过15年;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基本规定
以建设银行为例: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70%。
4.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6.还款方式:委托扣款、柜面还款方式。
7.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
8.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可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担保方式。
9.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住房交易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拟购住房的权属证明文件和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拟购住房评估报告书等;
(6)房产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声明;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合同利率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每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以建设银行为例:
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贷前调查及面谈:建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贷款审批:建行进行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建行发放贷款。
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7.贷款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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