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术语
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在对具体税收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上主要采取了五类标准:
一是有法律法规规定期限的行为以法定期限为标准逾期天数越多情节越严重。如税务登记。
二是以违法行为对税务行政管理带来的后果轻重和影响大小为标准如账薄凭证、税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三是以违法行为对税款产生的直接损害为标准如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造成税款流失。
四是以违法行为数量为标准如非法倒卖发票或完税凭证的次数或份数。
抽象税收违法行为和具体税收违法行为
这是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对象所作的分类。抽象税收违法行为是指与税收相关的机关制定税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违法,包括主体违法、形式和程序违法、内容违法等。例如,部分地区的市、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行为,即属于抽象违法行为。具体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税收主体在进行各种具体征纳活动时的行为违法,这是税收违法行为中最常见、最主要的类型,大量的存在于税收征纳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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