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关税
绿色关税也称为生态税,指为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而提供经济诱因的税收。生态税是庇古税的一种,即试图利用税收,使社会上的人感受到他们的某些行动会造成社会负担。
庇古税的简介
庇古税是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排污者所计征的税,用税收来弥补排污者生产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使两者相等。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
庇古税的发展
最初提出环境保护税这一概念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他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征税或者补贴的方案来纠正市场失灵的外部性,这种方案也称为“庇古税”方案。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国家开始对“庇古税”进行实践与运用。例如,芬兰采取环保税,全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60万吨减少到几万吨;美国多年来坚持利用环保税收政策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最明显的例子是,虽然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比20世纪70年代减少了80%,空气质量得到很大的改善。
我国对绿色关税的态度
我国碳交易试点起步较晚,碳核查理论实践经验较为缺乏,碳标签制度还需完善,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制订中的话语权还相对较弱。推进“双碳”工作,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好进出口的通道作用,筑牢我国进出口“绿色屏障”。
具体而言:
一是大力支持绿色产品贸易,有效降低我国“贸易碳逆差”。积极支持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绿色低碳产业、循环经济,以及服务贸易、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挥好技术性贸易措施作用,坚决杜绝受污染商品和危险、有毒的废旧物质进口,集中打击和治理“洋垃圾”等各类走私活动。加大对绿色低碳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守护低碳能源、粮食安全通关,增强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能力。
二是持续推动优化我国“绿色关税”政策体系,引导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推动优化关税结构、采用差别性的出口退税等“绿色关税”政策,引导产业绿色升级。落实完善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运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政策优势,打造“绿色高地”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
三是推动完善碳标签制度和碳核查体系,赋能绿色低碳企业发展。鼓励出口贸易企业开展碳标签认证工作,建立我国出口产品碳排放标准认证体系。探索将碳排放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充分运用信用培育服务、创新事务担保模式等便利管理措施,助力绿色低碳企业发展。
四是强化统计预警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绿色壁垒”。研究制定我国绿色贸易统计分析规则,设置与低碳相关的风险参数。加强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碳关税政策跟踪研究,提升出口政策预见性,及时有效化解技术性贸易措施。五是积极参与国际经贸竞争与合作,努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绿色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积极开展多边贸易谈判磋商,降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碳关税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维护我国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利益。积极参与碳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建立碳定价、原产国已支付碳价等互认机制。全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