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与金融债的承销
国债与金融债的承销指金融机构作为承销团成员,参与国债与金融债发行的行为。此处的国债是指记账式国债,流通的场所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及银行柜台市场。金融债是指政策性金融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流通。债券发行是指债券发行体向市场发售债券的过程。
国债与金融债的承销业务特点
目前我国债券发行采取发行体直接向一级承销商招标发行方式,然后由一级承销商向市场其它参与者分销其所中标债券的模式。
债券发行和分销一起构成债券一级市场。其中一级承销商是发行体每年根据上一年债券发行情况确定的资信状况较好的机构,只有这些机构才能在该发行体发行债券时进行投标,其它市场参与者如果想要持有该发行体的债券,则需要向一级承销商认购。
债券分销是金融机构成功参与债券发行的重要保障,是指债券一级承销商在债券分销期内向其他市场参与者转让债券所有权的行为。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的债券分销业务功能,为一级承销商分销债券、其他金融机构购买新债提供便利。银行间市场债券分销含意向性分销和实际分销两类。在意向分销中,没有资金和债券的转移,无须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在实际分销过程中,资金和债券的清算根据成交单的内容进行,具体的要求与程序与债券买卖的交易结算相同。
相关术语解释
国债
国债是以各国中央政府(或代表中央政府的财政部)为债务人,以国家财政承担还本付息为前提条件,通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行为。反映了国家与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承销
承销是指地方政府与主承销商商定债券承销利率(或利率区间),要求各承销商(包括主承销商)在规定时间报送债券承销额(或承销利率及承销额),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及各承销商债券承销额的发债机制。
债券
债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此,债券包含了以下四层含义:
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
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
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
4.债券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的特征: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