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券买卖
现券买卖的适用范对象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分行。主要机构类型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等。
现券买卖的交易要素
2、应计利息:上一付息日(或起息日)至结算日之间累计的按百元面值计算的债券发行人应付给债券持有人的利息,单位为元/百元面值。
3、全价:全价=净价+应计利息,单位为元/百元面值。
4、待偿期:成交日至债券到期日的期间。
5、券面总额:交易债券的总面额,单位为万元。
6、交易金额:交易金额=净价/100×券面总额×10000,单位为元。
7、应计利息总额:应计利息总额=应计利息/100×券面总额×10000,单位为元。
8、结算金额:结算金额=交易金额+应计利息总额,单位清算速度:成交日(T)与结算日之间的工作日天数(N),有T+0和T+1两种。
10、结算日:债券交割和资金支付的日期。结算日=成交日+清算速度。
12、每百元本金额:每百元待清偿的本金金额,单位为元/每百元面值(仅适用资产支持证券)。
13、本金额:本金额=每百元本金额/100×券面总额×10000(仅适用资产支持证券)。
现券买卖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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