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待签收
背书待签收是指电子商业汇票已签发,收款人未确认,需要收款方在网上开通电子汇票业务,并且签收确认的一种票据状态。被背书人选择签收该申请,需要关注自己是否涉及回头背书(即该票据是否为自己曾经背书转让过的票据),如果涉及,将影响自己追索的权利。
背书待签收状态下的电子承兑可以由付款方随时撤回,需要及时确认签收。
电票背书转让环节的状态
背书转让环节的状态包括“背书待签收”和“背书已签收”,需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两方的操作:
1、背书人向被背书人发起背书转让申请;
2、被背书人对该申请进行签收。
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其他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也是票据得以流通的基础。
电子商业汇票背书
电子商业汇票背书是指背书人依法将电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1)背书人名称;
(2)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日期;
(4)背书人电子签名。
在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票据背书:就是背书人与被背书人都会在票据的背面显示出来,所以叫做背书。背书的过程是背书人把票据通过ECDS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背书给被背书人,每背书一次,在票据的背面就多一条转让背书的记录。在被背书人通过ECDS系统获得银票的背书后,企业的财务人员会根据原始的承兑人决定是否接受背书,如果接受背书,票据到期后由票据持有人通过ECDS系统申请承兑,原始承兑人则需要对票款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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