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是以占有人的意思为标难进行分类。自主占有是指物为自己所有的占有。即使非物的本权人,但自信物为自己所有,也是自主占有。以非所有的意思仅于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的意思的占有,如使用人、抵押权人、保管人对物的占有,则是他主占有。若他主占有人“变了心”,以外界可得而知的方式将他主占有的意思变更为自主占有的意思,则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
认定占有人的内心意思,应当以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首先考察其获得占有时之客观情形,据以推断其获得占有之意思,同时也须观察其行使占有权的客观状态,如果从上述两方面不能认定其真实意思,则推定占有人的占有为自主占有。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1)作为取得时效要件的占有应当为自主占有。(2)自主占有人可依先占原则取得无主物的所有权。(3)在占有物毁损、灭失时,自主占有人和他主占有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不一致的。他主占有人因可归责之事由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自主占有人则不存在此类责任。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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