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
财政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国家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财政收支,是指依照《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财政审计的对象
主要是参与国家财政收支管理和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财政的预算单位和其他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主要包括:
1、管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的本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下级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2、负责征收财政收入的税务、海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3、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等。
财政审计的内容
财政审计的内容主要有:
1、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掌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揭示财政管理、预算执行、资金分配以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本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分配本级政府投资情况。掌握投资总体规模,揭示组织投资分配过程、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审批程序和投资项目的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税务、海关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情况。主要围绕税收部门的税收计划完成、税源管理、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制度执行以及税收退库等情况;海关部门的关税等税费征收、关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等情况,进行审计。
4、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主要揭示下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贯彻国家统一政令和执行上级政策、管理和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审计的地位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是审计机关的第一位任务。
1、从财政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来看,聚财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执政,执政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人民。只要国家存在,为国家运转提供保障的财政就存在,对财政进行审计监督的需求就存在。
2、从国家审计的本质来看,国家审计本质上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其基本职责是推动完善国家治理。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对财政进行审计监督,符合国家审计的本质要求。
3、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世界各国无一例外都是将国家财政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主要职责,有的将国家审计定义为国家财政监督。
财政审计的新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建立完善,财政审计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主要变化集中体现在:
1、深化了财政审计的领域。确立了“凡是政府管的钱就是国家财政”的观念,提出并践行“揭露问题,评价整体,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财政审计思路,努力围绕当年财政预算的编制、分配和执行来实施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实行当年预算、当年审计、当年报告,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以及审计建议的有效性。
2、创新了财政审计的方式。提出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并按照这个要求逐步推进。财政审计的目标进一步明确,资源进一步整合,成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也有所推进。财政审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得以增强,重复进点的问题也逐渐减少和改进。
3、提升了财政审计的层次。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强化财政管理审计,探索从财政科目入手审计重点专项资金,推进政府性债务审计,跟踪分析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增强了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政策性、综合性和建设性。
财政审计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财政审计在促进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方面发挥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1、促进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将全部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008年以来,财政审计着重揭示影响预算完整性的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基金没有纳入预算管理、采取退库等方式解决应该由预算安排的支出、一些财政资金既没在预算报表中反映也没通过备注加以说明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采纳审计建议,逐步减少和取消了预算外资金,完善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开始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健全了政府预算体系,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
2、促进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强化重点支出保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揭示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审计建议,先后出台了规范和加强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
3、促进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整合转移支付项目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了两个比重“过高”,即转移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过高、专项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的比重过高,以及转移支付在结构上与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等问题,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4、促进改进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质量。这些年的财政审计揭示了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合理,预算执行不严格,支出反映不完整等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制定了很多办法,在预算编制和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
5、促进财政预算、决算的公开透明。根据审计情况,2008年审计署曾向国务院建议,从2010年开始,用3年左右实现中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国务院责成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的进程和步伐,2008年试点公开了10个部门的预算,到2012年预决算公开实现常态化、机制化,“三公经费”公开也取得重要进展。各地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也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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