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通知
交割通知是指由交易所对多头和空头持仓会员公司发出的到期交收现货商品或期权期货的通知书。
通知书由交易清算部门或独立的清算企业填发。其中一份的内容是到期提货通知,通知上注明提货的具体品种、时间、地点和原来成交价格等等;另一份的内容是到期交货通知,通知上注明交货的具体品种、时问、地点和原来的成交价格等等。凡延期提货或交货的会员公司,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罚金将从会员公司的维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交割通知的内容
一旦合约卖方打算实行现货交割,可以在第一通知日到最后通知日期间通过经纪公司向结算所递交交割通知。通知上载明有关交割的具体事项包括交割商品的品级、价格、交割地点、交割日期,但不需要写明买方的姓名。一般规则是一份合约对应一份交割通知,打算办理几份合约的现货交割,就必须通过经纪公司向结算所递交几份通知。
1、交割品级
大多数期货合约中都规定了某种商品的一个品级作为交割品级,称作基础品级或合约品级,但在实际交割时,其他一些品级亦可代替合约品级,由合约的卖方交付给买方。如果实际交割品级较合约品级高,则交割时价格应在合约价格的基础上上浮,即买方应给予卖方一个价格升水;如果实际交割品级较合约品级低,交割时应在合约价格的基础上下浮,即卖方应向买方打一个折扣。
到底哪些品级的商品可以替代合约品级用于实际交割,以及相应的升水额、贴水额,均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合约出售者可以从中选择,并将其选择明确填在交割通知上。在决定替代品级数时一般都注意替代品级不能过多,否则会对期货合约的交易及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合约买方担心得到最不愿意接收的品级。董事会决定的各替代品级和合约品级间的升水额、贴水额,有时一定不变,即在合约的整个有效期间(从成交到交割)是不能改变的,有时又以现货市场上每日相关品级问的价差为依据进行逐日调整。如果对谷物、大豆、豆油的合约,替代品级和合约品级问的差价一旦定下来,在合约有效期间便不能再改变,即便现货市场上各品级问的价差已经改变了也不行。因而在此情况下往往发生现货市场各品级间的价差和期货市场上的不同,出现背离的现象。所以,交易所董事会每过一段时间便会对其进行调整。
2、交割价格
交割通知上载明的价格,即办理现货交割时买方应该向卖方支付的价格,是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例如,如果交割通知是在星期一发出的,交割通知应该填写上周五的结算价格,表示以此价作为办理现货交割的价格。
3、交割地点
各交易所均建有自己的仓库设施。在既定交易所成交的期货合约的现货交割只能在这些地点进行。打算进行现货交割的合约出售者可以从中任选一个。
经纪公司一般都要求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仍持有合约空头部位的卖出者与经纪公司的营业代表取得联系,说明他是打算对冲其空头部位还是办理现货交割,以便经纪公司做到心中有数。合约买方应在第一通知日前告知经纪公司是否接受交割。对于在第一通知日之前没有向经纪公司表明愿意现货交割的多头部位持有者,即合约买方,经纪公司保留将其多头部位冲销或代其接受交割的权利。
4、交割日期
交割通知可在第一通知日到最后通知日期间发出。各交易所对第一通知日和最后通知日的规定略有不同,对不同的期货合约规定也不同。第一通知日通常定为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通知日一般定在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割通知发出的日期决定交割日期。因为交割日就是交割通知发出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如果交割通知是在星期一发出的,交割就必须在星期二办理,除非星期二是法定节假日。
如果交割通知是星期五发出的,交割应在下周一办理(因为交易所、结算所均实行五天营业制)。
术语解释
多头是指投资者对股市看好,预计股价将会看涨,于是趁低价时买进股票,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再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
空头是投资者和股票商认为现时股价较高,对股市前景看坏,预计股价将会下跌,于是把股票卖出,趁高价时卖出的投资者。采用这种先卖出后买进、从中赚取差价的交易方式称为空头。
清算公司又称清算所,是负责对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期货合同进行交割、对冲和结算的独立机构。清算所是随期货交易的发展以及标准化期货合同的出现而设立的清算结算结构。在期货交易的发展中,清算所的创立完善了期货交易制度。保障了期货交易能在期货交易所内顺利进行,因此成为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一旦期货交易达成,交易双方分别与清算所发生关系。清算所既是所有期货合同的买方,也是所有期货合同的卖方。
这里的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规则为整个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期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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