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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是同期资料的一种,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目录

特殊事项文档的披露内容

  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本分摊协议副本。

  (二)各参与方之间达成的为实施成本分摊协议的其他协议。

  (三)非参与方使用协议成果的情况、支付的金额和形式,以及支付金额在参与方之间的分配方式。

  (四)本年度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加入或者退出的情况,包括加入或者退出的参与方名称、所在国家和关联关系,加入支付或者退出补偿的金额及形式。

  (五)成本分摊协议的变更或者终止情况,包括变更或者终止的原因、对已形成协议成果的处理或者分配。

  (六)本年度按照成本分摊协议发生的成本总额及构成情况。

  (七)本年度各参与方成本分摊的情况,包括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作出或者接受补偿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

  (八)本年度协议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比较以及由此作出的调整。

  (九)预期收益的计算,包括计量参数的选取、计算方法和改变理由。

  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二)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

  (三)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

  (四)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

  (五)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

  (六)非关联方是否能够并且愿意接受上述融资条件、融资金额及利率。

  (七)企业为取得债权性投资而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

  (八)担保人状况及担保条件。

  (九)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

特殊事项文档准备时间

  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九条规定,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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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88.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时间要求是什么_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http://qingdao.chinatax.gov.cn/ssfg2019/cjwt/qysds/202305/t20230518_79537.html
[2].  【办税辅导】全方位解读“42号公告”——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五)_宁波税务   https://mp.weixin.qq.com/s/3XIBSqoKilTkQz8XLsSgrQ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