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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审计

审计术语

  应交税费审计是指对应交税费进行的审计。对应交税费的审计目标为证实企业报表中应交税费的账面价值是否完整、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现时义务、是否存在、计价与分摊是否正确、是否恰当列报。

  应交税费: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缴纳的各种税费如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

目录

应交税费审计要点

  正常的审计中我们需要:

  一、获取应交税费明细,一般采集账套的后都可以获取到,首先根据明细核查印花税(发生时计入税金及附加)、耕地占用税(计入在建工程)、契税(计入固定资产)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缴数的税金是否误入应交税费项目核算;其次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如存在与企业沟通是什么原因形成的,如是待抵扣进行税、预交税金等。

  二、获取企业纳税申报表(与账面数进行核对看是否是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找出不一致的原因,一般是申报后未及时修改账面数据、存在内外账情况)、税收优惠文件、汇算清缴报告(如有)并与企业沟通目前各税种使用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报告中需要披露)。

  三、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简易计税项目、消费税及附加税、应缴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进行测算。

  四、对本期应交税费增减变动检查相应的原始凭证如缴税凭证等核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五、破产审计中对应交税费的审计应结合税务局的债权申报进行确认税收债权。

  六、应交税费会计处理

  1.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2.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税费——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保障金

  3.计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4)进口关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以上税金缴纳时,均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税费审计需获取的资料

  1、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说明(关注政策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相关的批复文件;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地方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表(车船使用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费等)、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3、各税种计税依据文件,如房产税需要房产证、土地使用税需要土地权证等;

  4、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被审计单位纳税申请资料。

应交税费审计步骤

  第一步,取得应交税费明细账、总账(或科目余额表)及相关资料,编制审定表和明细表;

  第二步,对应交税费执行分析性程序;

  第三步,税收政策了解及检查,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

  第四步,取得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文件、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被审计单位纳税申请资料等,分析其有效性;

  第五步,核对期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第六步,分析、测试主要税种检查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七步,检查税费减免或返还的依据及会计处理;

  第八步,与其他相关科目核对、编制交叉索引;(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

  第九步,与报表附注进行核对;

  第十步,其他需执行的程序。

应交税费审计程序和审计过程

  1、编制审定表和明细表,三表核对一致

  获取并复核应交税费科目余额表,编制应交税费的审定表和明细表,确保应交税费在财务报表、审定表、明细表和披露表中的金额核对一致。

  审计人员向客户获取应交税费明细表,如客户未提供,也可由审计人员自行编制;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如正确,在底稿中进行标识,将该表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通过审计,若有调整事项,应将调整事项汇总填列在明细表“审计调整数”中,以确保明细表中“审定数”与审定表一致。

  和其他实质性底稿一样,编制审定表和明细表的过程其实就是是核对数据的过程,也是执行应交税费其他审计程序的基础。

  2、应交税费变动分析

  分析期初期末应交税费余额变动是否合理,存在异常变动的需分析具体原因。

  一般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两大税种,而增值税是次月15日前申报上月增值税,所得税是按季度预缴,因此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已计提尚未缴纳的12月份增值税,应交所得税期末余额为已计提未预缴的第四季度所得税,如果公司12月份或四季度经营情况较上年未发生重大变动,应交税费年度波动应该不会太大,如果出现重大波动,审计人员需查找原因,是否存在舞弊情形。

  3、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

  (1)首次接受委托时,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纳税鉴定、纳税通知、减免税批准文件等,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

  (2)如果被审计单位适用特定的税基式优惠或税额式优惠、或减低适用税率的,且该项税收优惠需办理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应检查相关的手续是否完整、有效;连续接受委托时,关注其变化情况。

  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定价进行税务筹划。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的,并不必然代表为企业带来非正常的利润或损失,但若公司利用其与关联方的关系采用不公允的定价,就可以实现利润在关联企业间的重新分配,达到粉饰财务报表和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常见的不公允定价方式,有改变交易价格、无偿提供资金、调整无形资产作价或研发费用分摊等方式,较为常规不再多做论述。实务中存在一些相对复杂需特别注意的关联交易避税方式,较为典型的是“利用集团内成员公司所得税税率差异”避税。

  4、核对期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1)核对期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2)检查税务稽查决定、税务机关对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文件等,核对其与期初未交税金是否一致;

  (3)检查缓期纳税及延期纳税事项是否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5、复核、分析当期相关税务报告、文件有效性,并与明细表及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1)取得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文件、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被审计单位纳税申请资料等,分析其有效性;

  (2)与上述明细及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3)对于超过法定交纳期限的税费,应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

  6、分析、测试主要税种检查计算是否正确。

  增值税:

  (1)获取或编制应交税增值税明细表,加计复核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核对相符;

  (2)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比较两者是否总体相符,并分析差额产生的原因;

  (3)检查适用税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通过“原材料”等相关科目匡算进项税是否合理;

  (5)抽查一定期间的进项税抵扣汇总表,与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相关数额合计数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作适当处理;

  (6)抽查重要进项税发票、收购凭证或运费发票,并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核对,检查应计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7)根据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关账户审定的有关数据,复核存货销售,应计的销项税额是否正确计算,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抽查本期已交增值税资料,确定已交款数的正确性。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分别根据本期收入和采购发生额进行一个测算,与申报表比对差异(增值税常见的差异有开票未确认收入、视同销售、待转销项税、暂估入账等)。增值税期末的申报表是有全年的累计数的,所以一般索要12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除非数据勾稽不上,可以再索要各月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

  (1)结合所得税项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税率,复核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基本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0%,即15%;小微企业:2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抽查本期已交所得税资料,确定已交数的正确性。

  预缴:企业每月按照自己的利润表进行申报,并且按照利润额乘以税率得出所得税额进行预缴;

  汇算清缴:在次年的4、5月份企业会按照本年度发生的利润额以及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清算,对于之前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但是一般税务局不会退钱,如果本年多交了,只能留到下一年度进行消化。

  (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该部分内容会在所得税费用底稿详细讲解)

  (1)永久性差异

  ①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②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的部分予以扣除,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③捐赠。公益性支出(公益性团体、县级以上的的人民政府),在年度利润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予以扣除,反言之超出部分纳税调增。

  ④研发支出。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⑤估价成本。估价入库材料、商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未取得合法票据的,已结转成本的部分税前不允许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⑥营业外支出。行政罚款、税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⑦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⑧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比例是30%。

  ⑨无票费用

  费用支出中取得不合格发票(包括:无税务监制章发票;以前年度费用发票;单位名称不符、不是全称或无单位名称发票;开票方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已作废发票;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企业使用财政等部门收据;涂改发票;假发票;其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情形的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个也要重点关注。

  (2)暂时性差异

  ①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会计上均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规定应在收到这些补助时计入当期收益。因此,收到这些补助时,应按收到金额与当年会计上分配计入收益金额之间的差额调增应税所得,而以后年度会计上分配计入当期收益时,再按当年确认的该项收益调减应税所得。为此,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当期就形成了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按会计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的,计税时应调增应税所得,当这些资产终止确认时,因为此前已确认了部分损失,与税法规定相比,在会计上会多确认处置收益,减少确认处置损失,因此应按税务上确认的所得(损失)与会计上实际计入利润总额的净收益(净损失)的差额,调整应税所得。此时会计上在确认净损失当期就形成了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③坏账准备

  如企业有一项应收账款100万元,当期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计提当期会计减少利润,税法不减少纳税所得,实际发生损失当期,企业不减少利润,但税法上要减少纳税所得。这就使得企业与税法在计提当期和实际发生当期都存在一种差异,但从其最终结果看,企业计算利润总额与税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都扣除了10万元的坏账损失,所不同的是会计扣在计提当期,而税法扣在实际发生当期。

  ④未弥补亏损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检查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是否正确。结合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审计,根据审定的计税基础和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复核被审计单位本期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抽查本期已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料、教育费附加,确定已交数的正确性。

  (3)计税依据:①纳税人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②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③出口货免抵的增值税

  (4)税率:

  城建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房产税: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土地使用税:

  一般规定:在城市、县城、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及个人(没有农村)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从企业提供的“土地权证”中取得土地面积,找到相对应的每平米的计税标准(xx元/平米)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测算,测算金额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同时与从企业取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核对,若有差额分析其原因。

  7、检查税费减免或返还

  (1)检查被审计单位获得税费减免或返还时的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和有效;(2)检查税费减免或返还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检查检查应交税费列报

  检查应交税费列报是否恰当,即底稿中披露表,或审计报告中应交税费的附注披露。

  (1)“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借方余额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2)“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3)“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实务中,可以将“应交税费”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相结合中,由同一人负责审计,相关底稿交叉引用。

  9、应交税费细节测试

  (1)从序时账中在审计年度发生的应交税费借贷方发生额中抽取金额较大的凭证作为测试样本。

  (2)追查该分录的支持性文件,如增值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等是否一致。

应交税费审计底稿

  第一步: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企业序时账、科目余额表、企业报表三表核对一致。

  第二步:编制应交税费-增值税明细表,并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比较两者是否相符;对应交增值税进行测算,测算金额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若有差额分析其原因,差异原因也是一个难点。

  在填写增值税明细表时,对于刚开始做税费科目的小伙伴可能还是有点难度,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明细表增值税期末余额与账面对不上。其实这是由于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导致,这就需要了解企业是如何结转增值税的。企业年底在增值税科目上的处理一般分为两种。

  1、企业年末不结转应交增值税下面的二级科目明细金额,余额一直累积。

  2、企业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年末都会统一结转到应交税费-已交增值税(这个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同级科目)。对于这两种情况,我们只要只要按照贷方为正,借方为负的方法,把增值税同级科目金额汇总,本质就是应交增值税,最后如果余额为负数,出现留抵税额就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面余额为零,那么说明企业全部结转了。具体结转到哪个科目,需要看些企业还有哪些应交税费一级科目,比如企业只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两个一级科目,那么我们直接把这两个科目发生额按照贷方为正,借方为负的方法,金额汇总,期末余额为负数,说明是留抵增值税。

  (1)在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时,拿到取得的企业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应交税费增值税账面明细,核查账面销售收入金额是否已全部申报;在发现账面金额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时,建议可以分月进行核对,更容易找出差异,差异原因可能是无票收入导致差异、视同销售收入、前期调整等原因导致。

  (3)根据审定的营业收入各类别产品金额,对增值税销项税额(分不同税率)进行测算(如下表),测算金额与账面金额是否存在差异,可以结合营业收入科目找出差异原因,如该差异可能系:未确认收入已开票发出商品确认收入的销项税额等原因导致。对于差异特别小的(如差异率0.01%)可以不用找原因。

  (3)对被审计单位能产生进项税的重要科目明细金额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测算;

  (4)检查是否存在进项税转出情况,如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盘亏,原材料盘亏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进行进项税转出。

  第三步:其他税费测算,测算差异需找出原因,很可能是减免政策导致,也可能是企业计算依据错误或漏记月份导致。

  第四步:凭证检查

  抽查被审计单位的应交税费凭证,检查是否取得相关完税证明,是否真实缴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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