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权贷款
选择权贷款是指银行在向目标客户提供传统授信业务的基础上,额外获得一定的选择权。该选择权系指银行指定的符合约定要求的行权方(一般为商业投资机构)享有按约定行权条款(约定行权期间、价格、份额)认购目标客户股权或目标客户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权利,具体可细分为“可转换权”(针对目标客户股权)和“可交换权”(针对目标客户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选择权贷款适用对象
1、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和资本市场重点关注的产业;
2、主营突出,主营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高,在所处细分行业中排名靠前,具备一定差异化竞争优势;
3、企业近三年成长性较好,核心人员稳定,股权构成清晰,实际控制人明确。
选择权贷款特点
1、帮助企业获取多渠道融资,深化银企合作,获得银行长期稳定支持;
2、有助于科技文创型中小企业调整股东结构,改善治理机制,赢得战略合作伙伴。
中国银行选择权贷款业务概述
产品概念:中国银行选择权贷款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在对目标客户提供授信支持的同时,与该客户及其股东签署《选择权贷款业务认股选择权协议》,通过特定的约定和安排,赋予银行一项对该客户的认股选择权,银行为该认股选择权的权利人。认股选择权系指银行指定的投资机构可以在约定的未来一段时间内,以约定价格受让目标企业约定数量股权,或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获得目标企业相应股权。此项业务旨在更好地为科创类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全流程配套金融服务。
产品特点:中国银行选择权贷款定位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非上市科创类企业。选择权贷款即可以满足企业的债务融资需求,也可以满足企业股权融资需求,贷款种类既包括短期贷款,也包括中长期贷款。
办理条件:
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借款用途必须正当合理,具有经济效益;
3.借款人应为具有发展前景的科创类企业;
4.选择权贷款业务项下贷款应符合银行对应产品规定的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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