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发出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案例】甲公司委托A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70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2 200元,增值税为198元。
(1)发出材料(委托加工的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 000
贷:原材料 70 000
(2)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8
贷:银行存款 2 398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相关税费。
支付的相关税费:
(1)与支付加工费相关的增值税;
(2)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具体核算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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