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总产出
金融业总产出是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及其辅助服务和保险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金融业总产出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银行、证券业总产出
=虚拟服务收入+实际收费服服收入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收支差+手续费收入+证券发行收入+自营证券差价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租赁收益+汇总收益+投资收益-自营证券跌价损失-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保险服务总产出=保险业务收入-赔款支出-退保金及各种给付-分保费支出-分保赔款及费用支出-准备金提转差+利息收支差+汇总收益+投资收益
金融业属于服务业范畴,金融业总产出也是服务业统计指标。服务业一般是指生产和销售服务商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也可理解为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所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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