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质押贷款
个人抵质押贷款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个人抵质押贷款特点:
1、抵质押物: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劵、住房、门面等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抵押物住宅楼龄一般不超过25年,商业用房楼龄一般不超过20年);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年龄在18岁至60岁;
3、贷款期限:根据您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上按一定比率上浮;
5、还款方式:可采用分期付息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金、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等还款方式。
个人抵质押贷款担保、保险
个人抵质押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原则上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个人抵质押贷款发放及偿还
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生效后,贷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的专用账户。
可选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方式,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