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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目录

项目资本金的来源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不仅规定了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对以货币方式认缴资本金的资金来源也作出了规定,总结起来就包括了财政资金、所有者权益资金、市场化融资资金、社会个人资金以及其他。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鼓励依法依规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统筹使用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本金,可按有关规定将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通过权益工具筹措的各类资金,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项目资本金特点

  1、项目资本金制度适用于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全部按照项目资本金制度,落实项目资本金。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

  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不适用于项目资本金制度。

  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是通过资本金注入的方式进行,所以适用于项目资本金制度。

  2、不同的领域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不一样。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规定:

  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3、项目资本金是银行融资的重要前提条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中约定,项目单位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开展投资项目资本金审查工作,提供有关资本金真实性和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下是某项目银行贷审会通过之后的授信条件之一:

  项目资本金投入比例不低于40%(金额不低于1.1亿元),资本金先于我行贷款资金足额投入,提供资本金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资本金投入明细表,及相关凭证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项目资本金的核算管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规定分类实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

  “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其所有者权益可以全部作为投资项目资本金。对未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设立专门账户。

  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拨入的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核算,并据此核定投资项目资本金的额度和比例。”

  该项规定,明确了两个问题:

  (一)设立独立项目法人的,其所有者权益可以全部作为项目资本金。

  从财务上说,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企业经营留存收益,不适用于项目资本金。因此适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主要是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

  实践中,还有优先股、永续债、可转换债券三种金融工具,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部分)纳入所有者权益科目。

  例如,财政部2014年《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发行方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和“资本公积”项目之间,增设“4401其他权益工具”科目,并在“其他权益工具”项目下增设“优先股”和“永续债”两个科目。

  国发[2019]26号也规定,“对基础设施领域和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即:在设立独立项目法人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项目资本金的主要为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五种,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同时,26号文规定了不得认定为项目资本金的三种情况,分别是:

  (1)存在本息回购承诺、兜底保障等收益附加条件;

  (2)当期债务性资金偿还前,可以分红或取得收益;

  (3)在清算时受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务性资金。

  (二)未设立独立项目法人的,应设立专门账户,资产、负债独立核算。

  由于不设立项目法人,通常会使项目资金(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性资金)与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混同,这样很难区分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合规。

  因此,国发[2019]26号对这种情况作出了清晰明确的要求,要求设立专户,资产、负债独立核算,以此核定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项目资本金、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的区别

  项目资本金、注册资金、注册资本这些词从字面上看着比较近似,往往让人迷惑或混淆。

  先说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这两个词被广泛混用,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在1988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同时出现了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的表述,但有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和区分。

  202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纳入同一个文件。同时废止了198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0年发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5年发布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五个原有文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表述中无“注册资金”一词,只有“注册资本”。且只有在公司的登记事项里规定了“注册资本”,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规定的是“出资额”或者无资金登记的规定。

  再说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是针对项目而言的概念,注册资本是针对公司而言的概念。两个应用场景不同。一个公司在一定时期只有一个注册资本,具体资本金额度的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来执行。而一个公司可能只有一个投资项目,也能有多个投资项目,每一个项目的资本金是按照当时的项目资本金制度,根据项目所处行业和自身特点,以及相关投资管理规定来执行的。

项目资本金实操问答

  1.问:项目资本金能否来源于股东自己借的款项?

  答:可以,只要股东的融资合法合规。不能将违规用途的流贷资金转入项目公司作为资本金。

  2.问:股东借给项目公司的资金能否做为资本金?

  答:满足条件可以。若股东借款在项目公司偿还外部贷款前放弃受偿权,或满足“不抽回、不优先受偿,不附加回购条款”等权益性条件,可被认定为合规资本金。

  3.问:项目法人的资本金如何核实?

  答: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可全部作为项目资本金。实收资本以验资报告为准,资本公积若由股东借款转入需经股东大会决议。

  4.问:非项目法人的资本金如何核实?

  答:需解决两个层面问题,一是评估出资和承债实力,要从存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及投建期间企业原有业务能赚取的净利润入手进行分析核定;二是评估出资的实际能力,即评估企业是否有可自由动用的现金流。同时原则上要求设立专门账户管理。

  5.问:2025年股东增资与自有资金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操作要点?

  答:政策依据规定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其他房地产项目不低于25%。自有资金包括企业留存收益、折旧资金、资产处置收入等;股东增资可通过现有股东追加投资或引入新股东实现。部分地区有动态调整机制和穿透式监管要求。

  6.问:2025年股权融资与资本市场工具有哪些新动态?

  答:2025年专项债政策明确“专项债+REITs”模式,鼓励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领域;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可通过IPO或增发股票融资;还有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7.问:2025年专项债作资本金有哪些升级应用?

  答:2025年新增专项债额度4.4万亿元,用作资本金比例上限由25%提高至30%,覆盖22个领域,但项目全生命周期收益覆盖倍数需≥1.1倍,且需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库,通过联合审核。

  8.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有哪些新变化?

  答:支持领域从传统基建向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延伸,预计2025年工具规模或达5000亿元,杠杆效应增强。

  9.问:PSL重启后有什么支持方向和操作机制?

  答:央行通过PSL向政策性银行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重点支持“三大工程”及新基建。政策性银行先发放项目贷款,再以高等级债券等抵押品向央行申请PSL资金,形成“贷款-抵押-再融资”闭环。

  10.问:PPP模式下政府如何承担资本金义务?

  答: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或指定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承担资本金义务。

  11.问:科技创新与绿色转型方面有哪些资本金解决工具?

  答:5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覆盖70%中小企业,对设备更新项目贴息,部分贷款资金可转为资本金;

  试点“绿色债券+碳配额质押”模式,降低绿色项目资本金压力。

  12.问:在合规要点与风险防控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要防范隐性债务,禁止财政兜底,银行需独立核查资本金来源真实性,禁止“名股实债”或挪用受限资金;

  要进行动态监管与信息披露,项目资本金需设立独立账户,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使用,通过财政部监测平台实时跟踪资金流向,建立政策变动响应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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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11/27/content_5456170.htm
[2].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9/content_1331175.htm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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