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政府贯彻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代为管理财政收支并为政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政府的银行职能
政府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服务,是政府管理国家金融的专门机构。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指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中央银行的性质具体体现在其职能上,中央银行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三大职能。
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只接受商业银行的存款,也只对商业银行贷款,充当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不接受一般公众与公司的业务。
中央银行也是政府的银行。它是监管部门,金融业的很多规章制度都由它制定。所以它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让别的银行公平竞争,并维护金融系统安全。
中央银行也是发行的银行,有权发行货币,并保证稳定,当市场资金紧缺,可以开动机器印刷钞票,而其他银行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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