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作业期
估价作业期(appraisal work period)是指估价工作的起止日期,自受理估价委托之日起至估价报告出具之日止。为保证估价工作质量,应有合理的估价作业期,因此估价作业期不应过短。
估价作业期的含义解读
估价作业期是指估价的作业日期。所谓估价的作业日期,是指从何时开始估价至何时完成估价作业,即进行估价的起止日期。完成估价的日期一般是委托估价者提出的,估价者应尽量满足这一要求。但当估价难度较大而委托人提出的时间太短以致不能保证较公平合理地评估出价格时,估价者应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商定一个较合适的时间。确定了完成估价的日期,估价人员必须按期保质地完成估价,以确保自身的信誉。从理论上讲,估价活动是受委托而进行的活动,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去做。委托人常会出于自身或局部利益的考虑对估价者提出诸多具体要求,估价者在进行估价可行性分析时,一方面要搞清对方的意图,另一方面要考虑委托人的要求是否有背于估价行业的行为准则,是否超越了自己的业务能力,对有异议的要求,可以通过沟通与协商来谋求双方达成共识。估价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说明收费标准和付款形式。如经审查分析,不能接受此项业务委托,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并说明理由。估价者决定接受委托后,可通知委托人填写正式的估价委托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委托合同。合同必须对估价的各种具体要求、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件与资料、估价费用、估价时点、估价完成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签订合同后,估价者应按合同的时效和质量要求,编制估价计划,安排估价人员。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估价作业期相关术语解释
1、房地产估价
房地产估价,过去通常称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有时也称为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价值评估、房地产估值。房地产评估的含义较宽泛,采用房地产估价不仅内涵明确,而且可以兼顾房地产价值和价格评估,以及房地产租赁价格即租金评估。此外,本条从专业估价角度给房地产估价下定义,特别明确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2、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是一种专业服务,其最终成果是估价报告,因此估价报告可视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产品”。估价报告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书面估价报告和口头估价报告,叙述式估价报告和表格式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鉴证性估价报告和咨询性估价报告,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纸质估价报告和电子估价报告等。房地产估价报告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含估价报告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及与估价报告使用者的知识水平相适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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