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成品库存量
产成品库存量指企业在期初、期末时点上,由本企业生产、办理了入库手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的实物数量。
产成品库存量如何计算
1、下述情况能计算在产成品库存量内:
①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
②库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
③非工业企业和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
④盘点中的账外产品。
⑤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
2、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产成品库存量内:
①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
②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③已结束生产过程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产成品库存量填报
填报原则
1.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即产品已经检验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
2.计入库存量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
3.产品库存量不能出现负数。
审核要点
1.年初库存指年初时点上的库存量,2月报提取上年12月期末库存,3月后提取上月年初库存。(附图)
2.注意与能源消费库存和能源商品库存进行区分,避免重报、漏报。
(1)能源消费库存(205-1表):指能源使用企业(单位)在报告期的某时间点所拥有的、用于企业(单位)消费或转卖的(不包括本企业自己生产的)各种能源的库存量。除了产成品库存(尚存在企业产成品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的实物数量)外,其余库存均填报在205-1表库存量中。
(2)能源商品库存(205-7表):指本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数量。商品库存量必须按照规定时点核算,期初库存量指报告期第一天零时的实际库存量,期末库存量指报告期最后一天24时的实际库存量。
产成品
产成品是指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经过质量检测,并已经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库存商品是指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过质量检测并已经验收入库的产品。产成品和库存商品均为完工产品,其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已经入库,二者皆适合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产成品,又称“成品”。是指在一个企业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产成品”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产成品成本:产成品是生产成本中分配到已完工产品的部分,也就是扣除在产品(含半成品)的部分.
划分方法包括: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2、沿用年初在产品成本;3、约当产量法;4、在产品按定额分配;5、按定额比例分配成本。通常使用的是约当产量法分配,即按完工程度将在产品折合为相应数量的产成品。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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