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减值
无形资产减值,是指企业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发现其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该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在处置时予以结转。
无形资产减值的解读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且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按照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分录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资产减值损失,是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以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发生的减值,也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按照所确认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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